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创新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2025年09月27日66670

  9月26日,中国人民、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不仅有利于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也有利于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业务模式上,中国人民银行深入总结境内外回购市场实践,加强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机制和国际市场通行做法衔接,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更大便利,也有利于促进优化境内债券回购业务机制。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会同有关各方持续完善各项机制安排,稳步推进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

  互联互通

  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成效,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数量和持债规模扩大,通过债券回购业务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求不断增加。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

  随着境外机构投资者持债规模不断扩大,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需求持续增加。一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有序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对外开放,自2015年起,支持境外主权类机构、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2025年,与香港金管局共同推出以“债券通”北向通债券为标的的离岸回购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债券回购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求,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公告》发布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者类型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境外商业银行、公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此外,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可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服务,相关行为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规定,境外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应将主协议标准版本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实现标的债券

  过户和可使用

  目前,我国质押式债券回购与国际市场债券回购在操作上存在差异,未将质押式回购标的债券从正回购方过户至逆回购方,而是冻结在正回购方。

  “国际市场主流回购模式均采取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的做法,类似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买断式回购。”前述负责人表示,《公告》起草过程中,境外机构投资者普遍反映,采用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模式权责关系清晰、违约处置便利,更加符合境外机构投资者交易习惯,且有利于提升债券市场整体流动性。

  《公告》发布后,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将采取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同时,为便利已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平稳过渡,此类机构在过渡期内仍可按照原模式开展交易,过渡期为自《公告》实施之日起12个月。

  谈及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在风险防范方面有哪些考虑和措施,前述负责人表示:“统筹开放和安全是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的基础,也是推进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坚持的重要原则。我们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加强在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环节的设计,实现资金闭环管理,并通过交易托管数据报告等方式,强化穿透式监管和监测。”

  交易对手方面,通过“债券通”渠道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初期沿用现券交易机制,与做市商开展债券回购交易。做市商应具备较强的资金和债券报价能力,将从“债券通”做市表现优秀的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中遴选,并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名单。

  额度管理方面,做市商资金融出限额遵守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统一管理框架,境外机构投资者正回购余额参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杠杆率规定实施管理,具体要求由银行间市场基础设施发布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此外,前述负责人表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相关资金收付应当符合其现券交易对应投资渠道的资金及账户管理规定。具体按照《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2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2〕第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财界探秘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的相关文章

险企今年发债创历史新高!

险企今年发债创历史新高!

  公司发债创历史新高。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4年以来,截至12月20日,我国保险公司新发债券规模达到1175亿元,已创下保险业自2005年开始发债以来的年度内最高水平。这背后是保险公司存在资本补充需求,利率处于低位、置换旧债等。 第四个发债高峰   近日,中邮保险在...

支持湘江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湘江国投科创债(二期)成功发行

支持湘江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湘江国投科创债(二期)成功发行

  上证报中国网讯(记者夏子航)1月6日,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湘江国投”)成功发行第二期(2025年第一期)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5湘投K1,债券代码:256975.SH),发行规模5亿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2.09%,全场认购倍数3.12倍,发行利率创全国AA+主体可比...

中证转债指数收涨0.79%,478只可转债收涨

中证转债指数收涨0.79%,478只可转债收涨

  南方财经1月7日电,南财金融终端盘后数据显示,债市方面,中证转债指数收涨0.79%,报412.35,成交额为502.89亿元。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可转债方面,今日共成交505只可转债,其中478只收涨,1只收平,26只收跌。具体来看,97只可转债涨幅超过2...

北京天恒置业14.4亿元中期票据拟付息

北京天恒置业14.4亿元中期票据拟付息

  1月7日,北京天恒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天恒置业”)发布两则中期票据付息公告披露,其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和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分别将于2025年1月15日和16日付息。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公告显示,北京天恒置业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24天恒置业...

券商资管研判2025年债市:仍可相对积极但需防波动风险

券商资管研判2025年债市:仍可相对积极但需防波动风险

  目前,债券市场关注度居高不下。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近日,时报记者采访了五大券商资管机构,解盘债市波动背后的逻辑与影响。券商资管普遍认为,2025年债券市场仍可保持相对积极,但预计波动将加大。有投资经理甚至直言,2025年债券市场的配置性价比有所降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

美债遭抛售!收益率或破5%

美债遭抛售!收益率或破5%

  过去一个月来,10年期和30年期美债收益率飙升。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1月7日,30年期美债收益率进一步上涨至4.919%,为14个月来最高水平。10年期美债收益率攀升至4.695%,创下自去年4月以来的新高。   债券收益率上升意味着价格的下跌,即当前美债市场面临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