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
(原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人民财讯11月10日电,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供水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中专项说明。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有关政策要求等确定具体项目持股比例。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财界探秘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